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6﹞2号)文件,2026年中央下达我旗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48万元(包括自治区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2228万元以及配套中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120万元,每个嘎查30万元)。另根据《关于下达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2026﹞8号),下达我旗自治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70万元。2026年2月24日,旗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呈报旗人民政府《关于呈请审议2026年自治区第一批次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及自治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使用计划的报告》(乌后乡振发〔2026〕7号),经旗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将2026年自治区第一批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及自治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告(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4日—2026年5月3日(1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旗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或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反映。
旗财政局:赵乐 15847854445
旗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贺婷婷 15847850291
邮箱:whqfpb@126.com
反馈地址:乌拉特后旗农科大楼西二楼205室
乌拉特后旗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