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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乌政办字〔2021〕53号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驻旗各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六条“制定机关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14号)要求,旗政府结合2019年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现将旗政府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凡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不超过5年;凡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今后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以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
2.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3.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印发
全文下载: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相关链接:【解读】《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