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动态
1.残疾人交通出行补助
对持证残疾人(不限户籍),实行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
2.残疾人医院就诊体检服务费补助
对本地户籍,持证残疾人,补助就诊挂号费、体检服务费。
补助标准:
本地医院院内专家医生就诊挂号费实行全免,体检费优惠40%。
3.残疾人法律服务补助
对本地户籍,持证残疾人,补助旗内法律诉讼费、法律援助律师代理费。
补助标准:
残疾人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法律服务费减免。
4.残疾人房屋修缮补助
对本地户籍,困难残疾、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残疾人家庭。补助居住房屋维修、加固工程。
补助标准:
每个家庭补助3000元。
5.残疾人租凭住房补助
对本地户籍,困难残疾、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残疾人家庭,补助自主租房一年以上的。
补助标准:
每年补助1500元,最长补贴3年。
6.残疾人生活用水费补助
对本地户籍,本地居住的残疾人家庭,补助居民自来用水。
补助标准:
居民用水每立方减免0.2元。
7.残疾人生活取暧电费补助
对本地户籍,困难残疾、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残疾人家庭。补助取暖费、电费等项目。
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补助300元。
8.残疾人有线电视收视费补助
对本地户籍,残疾人家庭。补助广电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办理宽带网络费。
补助标准:
连续减免3年。
9.残疾盲人聋人电信消费补助
对本地户籍,视力听力残疾人,补助电信通信话费。
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补助150元。
10.残疾人驾驶机动车技能补助
对本地户籍,持证残疾人,补助考取驾照学习培训。
补助标准:
当年取得驾照,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11.残疾人无障碍改造补助
对本地户籍,重度残疾人、失能、半失能老残一体人。补助无障碍厨卫、生活用品、出行道路等改造。
补助标准:
平均每户补助3500元,只进行单项改造的家庭每户投入不少于500元。
12.残疾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
对本地户籍,持证残疾人,补贴艺术人才培养文化传承传习。
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来 源:乌拉特后旗残疾人联合会
编 辑:徐 容 白 雪
审 核:刘冠骏
监 制:贾 茹
总监制:李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