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委托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34778.68m2,填埋区占地面积508275.60m2,填埋场容积538万m3,服务年限3a,主要填埋内蒙古国城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产生的钛白粉污水中和滤饼。
二、环境影响及相应的环保措施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采取的措施主要有洒水抑尘;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禁止作业;限制汽车超载、超速;运输采用全封闭厢式车辆进行运送等措施;填埋作业区采用分区、分块运行方式,对非作业区,用防尘布全部覆盖最大限度的减小扬尘;非填埋作业时间内将未覆土的作业面全部用不透水的防尘布全部覆盖;填埋场四周设4m宽的绿化防护林带。
本项目运营期排放的废水污染源包括填埋场渗滤液和生活污水,其中堆场渗滤液,收集于调节池处理后,回用于堆场抑尘用水;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理依托现有固废厂,经化粪池沉淀后,定期拉运至乌拉特后旗青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设备及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均为流动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绿化隔音等措施,场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项目在采取有效的措施后,固废都能得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固体废物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固体废物的暂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1、电子版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百度网盘):https://pan.baidu.com/s/1TJ1f-GAI52uWhuvnVQx2aw?pwd=36uk 提取码: 36uk。
2、纸质版
单位名称:乌拉特后旗(清科乐)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联系人姓名:武谦;联系电话:13015286736;电子邮箱:249462322@qq.com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建设地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
五、公众意见表查阅方式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交有效的联系方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信息公布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2022年5月23日~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