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分工
刘 鑫(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机关全面工作。
李 峰(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机关日常事务、普查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核算股、工业能源投资股(对应市局办公室、综合科、工业科、能源科、投资科、社会科、普查中心)和机关财务。
哈斯卓拉(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嘎查(村、社区)包联、保密、妇女、综治、维稳、统战、民族工作;分管股务业股(对应市局服务业科、商贸科)。
潘存有(副科级干部):协助局长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统计法制工作,分管法制股(对应市局数管中心、执法监督科)。
韩永清(副主任科员):协助局长负责农牧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分管农牧股(对应市局综合科、农调队)。
格日乐图(正科级干部):协助副局长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
职能配置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全旗统计工作,制订全旗统计工作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协调本辖区旗直各部门,各乡镇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全旗统计报表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旗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
(四)搜集、整理、提供全旗性的统计资料,对全旗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向旗委、旗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或建议,审定、管理、出版全旗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旗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的统计公报。
(五)建立、健全管理全旗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旗统计数据库体系、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不断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六)负责全旗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协同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管理全旗统计专业职务评聘及资格考试工作。
(七)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管理荔浦旗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情况
乌拉特后旗统计局,为旗政府工作部门。旗统计局设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统计股、工业投资能源统计股、服务业统计股、农牧业统计股、法制股。共有56人,在岗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27人,遗属2人。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78-4666651;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巴音前达门街与宝音图交叉路口向西约150米路北。旗政府党政综合大楼5楼西506;
邮编:015543;
电子邮箱:466602091@qq.com;